旗袍是东方典雅之美的体现,又是如何成为中国女性的国服的?

旗袍秀美人(20张)

1984年,旗袍被国务院指定为女性外交人员礼服。

2009年,十一届全国政协第三次会议上,李延声提议设计中华服作为国服。

2011年5月23日,旗袍手工制作工艺成为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2014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第22届APEC会议上,中国政府选择旗袍作为与会各国领导人夫人的服装。

旗袍,中国和世界华人女性的传统服装 ,被誉为中国国粹和女性国服 ,是中国悠久的服饰文化中最绚烂的现象和形式之一。它表现出了女性的温柔、优雅、贤淑、美丽等气质,旗袍连接着过去和未来,连接着生活和艺术,是一种典雅而高贵的美。

张爱玲曾说过:“再狠心的女人提起去年那件织锦缎旗袍时,眼神总归是温柔的。”旗袍曾被称为“上海女人的另一层皮肤”,承载着海派风尚的精致考究,也传承着上海的温度和故事。

国风女人:复古旗袍最气质

民国旗袍风行的原因,有众多学者和当时的媒介认为,民国初女子为寻求思想的独立和女权的解放,效仿男子穿长袍是一个重要原因。中国汉族女性自汉代后,服饰逐渐只穿“上衣下裳”式,俗称“两截衣”,穿袍服几乎成为男性的专利。女性穿“两截衣”也被成了封建礼教对女性压迫的象征,被视为封建礼教迫害歧视女性罪证的《女儿经》中就写到:“为葚事两截衣,女人不与丈夫齐。百凡事体须卑顺,不得司晨啼母鸡。”

民国建立初期的一段时间里,由于西方文化与思想的大量涌入,国家饱受列强侵略和军阀战争之苦,思想先进的年轻人积极学习西方,特别是女性勇敢地追求解放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当时爆发的“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等以年轻人为参与主体的社会运动,为当时女性寻求思想解放和平等权利提供了巨大推动力。

旗袍曾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四月十六日国民政府颁布的《国民制服条例》中被定为国家礼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3年第13期发布《外交部关于参加外事活动着装问题的几点规定》中建议,“男同志着中山服女同志最好穿旗袍或长裙” 。

旗袍是服饰,是一种文化。旗袍的美是一种典雅而高贵的美,旗袍的美是一种距离的美,一种静止的典雅美。旗袍追随着时,承载着文明,显露着修养,体现着美德,演化为天地间一道绚丽的彩虹,将美的憧憬、美的风韵洒满人间。  

本文源自头条号:回望历史的青年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每日一款 | 春季传统旗袍分享(14)